2017-12-0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
2017-12-0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 省、
2017-12-06
(农办财〔2015〕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经国务院同意,今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明确提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今年7月底,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争取2年内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3年内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
2017-12-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促进行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
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23
湘财农〔2015〕62号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农业局、政府金融办:根据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湖南省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2017-11-23
财农〔2017〕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各银监局,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 为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于2015年启动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成立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指导委员会)。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